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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4-03-12 12:00:56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指导和支持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抢抓我市建设广东省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历史机遇,坚定不移推进抓党建、拼经济、优服务、抢建设、惠民生、保安全等工作,全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2023年工作成效

  这一年,我们全力拼经济,研究出台“认房不认贷”等系列政策,开展促销活动,强化城市形象宣传,加强督导服务,推动住建领域经济指标综合水平居于全省前列。全市建安工程投资899.8亿元,同比增长11.5%,居全省第三;建筑业总产值611.6亿元,同比增长23.5%,居全省第二。

  这一年,我们举全局之力,调动一切资源,全面推动“百千万工程”城乡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全面督导各镇街美丽圩镇“七个一”建设工作,成功组织推荐小榄镇、三乡镇、古镇镇入选广东省首批典型镇村名单,基本完成典型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和各镇街农房管控规划编制工作。出台城镇建设专班工作方案、赤膊房美化技术指引、农房风貌管控工作指引、绿美宜居农房设计图集等,完成1044间“赤膊房”美化工作。推动近百家建筑业企业与镇村建立二级结对关系,谋划结对帮扶项目117 项,项目总投资金额超24000万元。

  这一年,我们锚定目标真抓实干,全力以赴攻坚克难,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品质稳步提升。水体整治工作成效显著,中心组团158条河涌基本消除黑臭,其中92条河涌达到五类水及以上(消劣),消劣占比约六成;统筹推进公园建设,人才公园等101个新建或改建公园建成开放,打造中山“公园遍布、出门见景”宜居环境。打通“瓶颈路”2条,新建和改建民科东路等15条市政道路。高质量推进一批教育、医疗、体育等项目建设。国家级海绵城市示范建设高标准推进,在2023年国家对我市创建国家级海绵城市示范绩效考核中获得全省唯一A级。

  这一年,我们聚焦群众关切,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民生保障再上新台阶。高效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13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工超30个,同比分别增长21倍、4倍,被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表扬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突出市”。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5018套(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418户,均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有效推动涉稳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完成5000多套商品房的保交楼工作,化解一批涉稳风险,解决一批房屋网签问题,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这一年,我们持续推进改革创新,提升审批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完成优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批流程等改革事项11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行政审批时间压缩至18个工作日内,政府投资线性类项目、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社会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审批时间压缩为3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间压缩为12个工作日。我局被评为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业绩突出贡献单位。

  二、2023年工作情况

  (一)抓督导、优服务,经济工作成效明显

  1.建筑业发展实现量质齐升。一是积极招引优质建筑业企业落户中山,鼓励和推动本地建业企业提升资质。2023年招引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6家,升级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2家、二级资质企业比去年增加34家,建筑业入库企业增加117家。二是出台小微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建筑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鼓励建筑业企业争先创优。三是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完成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编制,印发《中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年度绿色建筑应用比例90.13%,其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38.25%。推动装配式项目落地建设,出台装配式建筑扶持政策,鼓励社会投资采用装配式建筑,年度政府投资工程新开工装配式面积在新开工政府投资工程总面积的占比为61.70%。四是全面推行“评定分离”制度。支持有条件的招标人结合项目实际,试行招标“评定分离”模式,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人主体责任的通知》,监督指导招标人加强招标事项管理。

  2.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一是强化政策扶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打出政策“组合拳”,研究出台“认房不认贷”、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等多项房地产政策,暂停实行东区街道、石岐街道商品住房限购政策。二是全力开展房地产领域拼经济工作。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部署,专题研究促营销促入统促投资等经济工作53次,组织22个镇街、督导组副组长举办19场业务培训及工作对接会,提高住建领域管行业抓经济能力;成立8个指导组,共计出动1106人次到22个镇街,走访服务企业763个次,每月督导镇街做好网签数据核对、经济指标入统等工作;成功推动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在中山设立子公司;开展五经普促结转工作,分片区召开4场企业座谈会,走访企业,重点服务指导具备条件的房源做好会计收入结转工作,应结尽结,依法如实申报“五经普”数据。三是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制作“宜居中山”城市置业智慧地图,在港澳地区开展2轮多形式宣传,在北京、天津、广州等高铁站,沈阳、广州、珠海机场,港珠澳大桥、深圳湾通关口岸等投放中山城市人居宣传片及城市宣传海报,在深圳、广州商圈广场及我市博览中心举办5场房地产展销会,对接房地产类自媒体,宣传我市良好人居环境。

  (二)抓建设、优生态,城乡人居环境更加宜居

  1.城市交通路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全面加快。一是加快打通“瓶颈路”。紧盯目标,提前布局,全盘推进“瓶颈路”建设,提前实现沙溪镇隆兴北路延伸线工程、小榄镇同利路(东升段)道路工程(一期)2条“瓶颈路”通车。二是推动中心城区交通路网提档升级。民科东路等15条道路完工通车;岐江道主线实现全线通车;含珠路、圣都路、汇贤二路等一批道路工程全速推进;世纪路(西)、港口大道等多个道路项目前期工作同步推进。三是统筹推动全市智慧停车“一盘棋”管理工作。推进13个镇街实施智慧停车管理,投入运营泊位约1.5万个;东区街道紫马岭公园智慧停车(试点)项目落地并正式运营管理,街道内市属大型公共停车场完成经营权委托招标工作;市人民医院、市博爱医院停车数据实现接入市级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停车智慧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2.公园及配套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督导,完成民法典主题公园、神涌口袋公园等101个公园项目建设,涵盖社区公园、森林公园、街心公园、主题公园、郊野公园等;高标准建成中山人才公园,打造“一轴两岸四域”的全新人才地标;加快推动中山市华侨文化保育活化工程施工建设和南外环周边绿地改造;同步谋划推进紫马岭公园、逸仙湖公园、月山公园等公园项目。绿化美化高速公路出入口,谋划中江高速中山北出入口外侧绿化提升工程、广澳高速城区出入口绿化提升工程。

  3.海绵城市建设高标准推进。起草《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推动海绵城市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印发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全流程管控等文件,编制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豁免清单,细化流程管控;编制完成市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系统化实施方案与重点片区近期建设方案,强化顶层规划引领;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等6部技术指引文件,规范海绵城市建设。

  4.中心组团未达标水体治理基本完成。以“大兵团”作战模式,紧盯央督重点河涌和薄弱环节攻坚,持续加大协调督促力度、倒排工期、加大施工力量投入,全力以赴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心组团158条(段)未达标水体主体截污清淤完成施工,已基本消除黑臭。全面开展“回头看”工作,不定期开展水质自检工作,协同各部门、镇街对河涌整治成效进行检验,同时加快组织竣工验收及设施移交工作,全力保障水质治理成效稳定。河涌水质得到突破性改善,获得省生态环境督查组和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

  5.重点房建工程持续推进。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学前教育大楼、看守所综合执法技术大楼建成并交付使用;中山国防教育训练基地改造工程、中山中专学生宿舍扩建工程、看守所扩建项目、兴中体育场、消防救援综合训练基地项目、中山海关立体停车场项目、市中医院综合楼、疾控中心实验大楼等加快建设;岐江新城全民健身中心、孙中山纪念堂加固修缮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紧锣密鼓推进。

  (三)抓民生、强保障,居民住房条件大幅改善

  1.老旧小区改造高效推进。出台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工作指引、技术导则、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完善政策体系。创新推进旧楼加装电梯,破解“一票否决”难题,引入本地国企参与电梯加装全过程服务,建立加梯服务试点,成立工作小组,由国企统一开展“集中申报、统一规划、集中联审、批量施工”加装电梯业务;因地制宜探索“EPC+O”等不同物业管理模式,推动老旧小区改造从“物质空间提升”转变为“社区综合治理”。创新推行全过程技术服务指导和质量、安全、资金监管,得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专家组的高度肯定,并计划在全省推广。将老旧小区改造和创文工作相融合,从源头治理老旧小区“脏、乱、差”问题,全面推进“四网合一”“楼道革命”“小区环境革命”,进一步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2023年,我市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储备库的小区共190个,已完成立项的小区182个,已完成设计方案评审的小区177个,134个老旧小区开工,竣工超30个。

  2.住房保障更加有力。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5018套(间),达目标责任的100.36%;持续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工作,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418户,达目标责任的174%,均提前并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工作任务。挖掘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大力宣传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集,推动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实现多渠道、多主体参与的良性发展;加强镇街保障性住房项目监督管理,规范运营管理。积极推动深中共建高端人才共享社区的有关工作。

  3.房屋租赁管理更加规范牵头研究制定23条措施,草拟规范工业厂房租赁市场管理的指导意见,开展房屋租赁管理业务指导和检查工作,加强住房租赁企业管理,联合市公安局开展租赁房屋信息摸查登记专项行动。指导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全市共办理房屋租赁登记业务11665宗,涉及房屋登记备案面积363.85万平方米。

  4.物业管理更加完善。印发《中山市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诚信记分标准(2023年版)》,持续推进中山市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年内共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44宗(含换届);开展2023年中山市物业示范项目评选,举办“最美物业服务团队”“最美物业人”“美好家园”评选活动;常态化开展物业小区创文督导、安全防范等工作;指导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760场。修订印发《中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完善商品住宅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等制度;改造提升“中山市物业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查询、会计核算等全流程闭环管理,提高运行效率;持续开展维修资金追缴工作,本年度追回在外资金2270万余元,累计追回在外资金2亿余元。

  (四)抓改革、求突破,体制机制活力加速释放

  1.行政审批提速提效。在市、镇街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开展联合验收“一口受理”;建立健全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及质量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完成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等级分类改革;对建设工程供水、供电、供气、排水接驳登记、光纤通信接入等业务实行“一站式”审批服务,为企业、群众提供便利;简化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综合运用承诺制等多种方式灵活办理验收手续;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竣工验收;实行清单化管理,推动审批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利用新出让用地预受理子系统,实施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提前介入预受理,助力项目办理当天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完成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现“拿地即开工”。

  2.重点项目加速落地。制定推动中山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落地服务方案,实行台账式管理,安排专人提供保姆式“一对一”贴心服务,助力大涌镇“伍氏大观园”等80余个市重点项目办理综合竣工验收备案、施工许可、人员登记变更等业务。牵头成立市工业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工作专班,优化工业项目联合验收流程,参与研究起草工业项目竣工验收告知承诺制、靠前服务等相关文件,提升项目竣工验收服务质量。

  3.一批市直属学校办证历史遗留问题有效解决。加强跟踪协调,指定专人跟进,实时了解办证情况;组织开展学校不动产办证住建领域业务培训,简化手续,对市直属学校项目开启绿色通道,容缺受理,大幅压缩审批时间;组织专家141人次对47所公办学校开展消防情况摸底检查,指导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对学校反映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其他职能部门,采取“一事一议”专题研究解决,精准突破。已协助中山市体育运动学校、中山市沙溪理工学校、中山市建斌职业技术学校、中山纪念中学等30个市直属学校项目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面积约共182.88万平方米。

  (五)抓监管、促规范,行业发展健康有序

  1.房地产市场监管进一步强化。一是强化房地产市场风险防控。出台房地产领域社会矛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定期开展风险研判,对涉稳问题楼盘进行分类处置,持续关注涉稳风险和网络舆情,跟踪处置涉稳舆情;全面排查化解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楼盘”引发的矛盾纠纷,攻坚化解一批“涉稳问题楼盘”,进一步防范房地产领域社会矛盾风险。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规范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的支取,防范化解房地产企业流动性风险;推动广东省数字住房(粤安居)一体化平台上线启用,加强对商品房预售款全流程监管,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修订《中山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优化监管模式,保证专款专用,促进建设项目如期交付。三是印发房地产行业企业诚信管理办法,将经纪机构及估价机构纳入诚信管理范围,增加房地产相关企业严重不良行为诚信等级降为D级等相关条文。四是牵头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工作,对3家房企擅自销售、无资质开发等经营行为移送处罚,对44家违规企业诚信扣分,向社会公示违规企业17家。五是推动全市重点房企销售现场商品房信息100%公示,交易流程风险提示100%落实。

  2.建筑市场管理逐步完善。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实名制管理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实名制;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累计检查在建项目786个,覆盖率100%;严查在建项目发承包违法违规行为,移送线索8条;全面推行工程建设招投标保函制度,强化联动执法,防范打击公共资源交易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强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质量安全责任,发挥施工图审查作用,更加有效实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监管,提高我市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完成最高投标限价报送102宗,金额约43亿元,竣工结算价6 宗,金额约2.1亿元;开展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采集、编制、发布工作,发布价格信息13356条,调整价格信息8634条。发布《中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指数(2022)》《回扩掘进顶拉补充计价依据(试行)》等,为合理计价提供有效依据。

  3.工程质量管理不断强化。规范工程质量风险管控,印发加强建筑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加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监督等通知,明确五方责任主体质量风险管控工作要求,落实质量通病防治监督。举办2023年中山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现场观摩交流会,组织房屋市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等监督业务培训或学习交流会,推行工程质量保险落地,全力保障房屋市政工程质量。2023年,全市竣工验收合格工程共887项,一次验收合格通过率100%,永久性标牌设置率100%,质量信用档案建立率100%。

  (六)抓整治、严执法,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1.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监管全面加强。制定系列工作方案,针对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加强重点管控,深入开展高处作业严整行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系列行动,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风险隐患;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力的单位实施诚信惩戒,临时拉黑企业257家次;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6183份、停工通知书880份,移送施工安全案件302宗,完成处罚611.02万元;举办中山市2023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系列活动;制作有限空间和高处作业视频,印制《安全生产文件汇编》《中山市限额以下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指导手册》等安全生产资料;开展有限空间、高处作业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应急能力;强化施工扬尘管控,重点落实“六个100%”、围挡公益广告维护管理和工程运输车“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管理;持续开展有奖举报活动。

  2.燃气安全工作成效显著。全面完成16个小区15个瓶组气化站“拔点”工作,惠及居民约2.50万户,提前完成整治工作;完成39个老旧小区共1.72万户加装管道天然气入户,城市居民天然气普及率提高到72.69%;加快推进市政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累计完成改造61.53公里;推动餐饮企业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免费为61.31万户天然气居民用户安装专用燃气软管;推进瓶装气“最后一公里”配送行动,统一配送标准;常态化约谈企业,规范行业管理;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系统”中,共录入行业内企业2.46万家,排查进度完成100%,发现隐患7945个,整改完成率100%,提前完成集中攻坚阶段排查任务。

  3.房屋安全管理措施不断优化。加强督导检查,局领导分片区深入镇街开展9轮督导专项行动,出动340人次,发动外部专家到镇街检查、指导;逐步开展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销号情况核实,采用鉴定或拆除、加固等工程措施进行销号;每周通报自建房情况,针对每阶段的重点工作、不良苗头,发布重要提醒;加强鉴定行业管理,促进鉴定整治销号。全市各镇街累计排查自建房518177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143315栋(3984栋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已完成销号,销号率100%),其他自建房374862栋(347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其他自建房中已销号339栋,销号率97.69%)。开展既有建筑玻璃幕墙隐患排查整治、旧厂房等重点场馆建筑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房屋安全防汛防风等工作,全面筑牢房屋安全防线。

  4.消防安全管理不断强化。扎实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消防设计审图抽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质量抽查、消防技术服务(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加大工程建设领域消防违法查处力度,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消防违法行为10宗,罚款43.3万元;积极开展相关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认真抓好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建设工程消防情况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在建超高层建筑项目消防情况专项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小区占用消防通道或楼道物品清理、消防设施检查等工作。

  5.地震监测工作有序开展。落实地震监测仪器检查工作,完成30个台站的检查。做好群测群防联动预测机制,及时研判我市及周边城市地震形势;开展地震知识宣传,组织地震知识下乡活动,普及地震成因、避震减灾等知识。

  (七)抓党建、强队伍,干事创业热情全面激发

1.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党组“第一议题”学习3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各基层党支部开展各类学习250余次,开展为期三天的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局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支部学习120余人次,上党课和调研指导20余次。二扎实推进主题教育。三抓实抓细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局属各单位对工作流程查找出廉政风险点715个,制定防控措施1643条。做好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审查,共对51批、146人次党员干部的任免、调动、评优评先和辞职情况进行党风廉政审查。四推动帮扶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对口支援西藏林芝工布江达县方面,助力完成新建和续建项目2个。结对帮扶潮州方面,助力完成道路、文化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建茶叶加工厂;东西部协作方面,推动协议各项指标任务全部超额完成,策划消费帮扶活动;积极引导企业入驻园区,助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点。

2.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统筹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按程序选任一批领导职务。理顺职务职级干部关系,大力推动人岗一致,实现领导职务干部“零”混岗,普通干部混岗比例大幅降低,受到市委十五届第三轮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充分肯定。拓宽干部实践锻炼渠道,先后选派29名干部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挂职锻炼,参加“百千万工程”、柔性援藏、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工改”、治水等省市专项工作岗位实践历练。建好后备干部“蓄水池”,加大对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实现年轻干部“双10%”零的突破。优化内设机构副职设置,激发干事创业动力。统筹开展108学时线下培训,响应市委“全面向深圳学习”号召,组织相关领导干部赴深圳开展为期5天的专题培训,推动干部履职能力对标深圳。

2023年,我局除了扎实做好上述工作外,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信访维稳、政务公开、网络安全、舆情监控、财务管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宣传,高标准完成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认真做好新闻发布、政务信息报送、会议组织协调、公务接待、饭堂管理、保卫安全、公车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建设工作仍待加强。受征地拆迁、涉铁、管线迁改、绿化迁移等问题影响,部分代建项目进度未达预期目标;项目移交、结算等机制、流程需进一步完善,完工项目结算慢、决算难、移交难的问题仍未解决;项目设计水平不高,工程质量参差,精品工程较少。

(二)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潜在的安全生产风险较多;出租屋及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监管有待加强,部分燃气用户缺乏用气安全及应急处置常识;自建房鉴定费用高,存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鉴定工作推进较慢。

(三)装配式建筑占比偏低。前三季度,我市政府投资工程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新开工政府投资工程总面积的占比达61.70%,但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在新开工建筑面积占比仅为6.49%。装配式建筑占比偏低,距离省对我市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四、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强镇兴村“1388”行动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走深走实。

 (一)统筹推进“百千万工程”城乡建设工作

1.强化项目统筹与督导。紧扣美丽圩镇建设目标,切实抓好具体项目建设,推动乡镇面貌提升。持续完善政策文件体系,不断强化保障措施;加强镇村纵向指导落实,指导各镇街完善城镇建设规划方案及项目库谋划。加快推动3个典型镇补齐服务短板弱项,建立工作调度督导机制,围绕农村“赤膊房”美化、美丽圩镇“七个一”、试点示范镇创建等城乡建设领域任务进行督导检查,推进重点任务落实。

2.提升农房风貌见成效。全面贯彻落实《中山市农房质量安全风貌提升和农房建设试点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农房管控,助力农村人居环境与乡村风貌提升。进一步优化农房建设审批流程,建立批前核查、现场检查、竣工验收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探索装配式、建筑光伏一体化等绿色农房新型建造方式在农房建设方面的运用。

3.深化社会力量“智”帮扶。积极推行“设计下乡”,组织市级技术团队加强对试点示范镇的技术指导。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动员更多建筑业企业精准投入,推动“百千万工程”各项工作落地,打造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千万工程”的精品示范项目。

(二)持续提升城市品质

  1.统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综合考量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建设条件成熟性等,以“突出重点、民生优先、先急后缓、适当储备”为原则,提前谋划、紧盯目标,强化协调,主动作为,集中力量持续推进项目提速增效。持续优化市政路网,建成圣都路、汇贤二路等一批城市道路,改造提升华柏路、东华路等一批中心城区市政主干道路,分阶段推进中山路、博爱路等市政道路升级改造。继续统筹推进“瓶颈路”建设,打通中山市隆盛路至溪叠路道路工程、石岐街道规划道路工程(欢乐海岸北侧)2条“瓶颈路”,加快推进全市第四批“瓶颈路”开工。统筹推进公园建设,动工建设五马峰郊野公园、卓旗山森林公园,改造提升紫马岭、逸仙湖、月山等公园,新建改建各类公园不少于100个。推进重点房屋建筑项目,完工交付疾控中心新建实验室大楼、看守所扩建项目、兴中体育场,加快推进消防、国防教育等项目建设,谋划建设全民健身中心。

2.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城中村微改造工作。加强统筹谋划,建立老旧小区项目储备库不少于150个,新开工不少于50个。确定不少于3个城中村微改造试点项目,拟定微改造试点实施方案,打造微改造示范样本;加快推进石岐街道、东区街道、南区街道、西区街道等我市第一批微改造试点项目前期工作,以点带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微改造新方法、新路径。

3.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建设。加快海绵城市专项立法,严格落实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全流程管控,重点推动一批精品项目建设。

4.持续提升城市品位。加大统筹力度,扎实开展年度城市体检、中山市中心四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中山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三年行动,推动市属重点公共停车资源实现“一盘棋”智慧化管理,指导全市各镇街有序实施智慧停车管理项目,进一步提升城市软实力。

(三)大力推动经济发展

  1.继续做好拼经济工作。强化经济工作指导,进一步发挥8个经济工作指导组作用,继续走访企业,及时推送最新行业政策措施,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存在问题,协助扫除发展障碍;着力培育规下物业单位及规下工资抽样单位做大做优升规入库;继续推进辖区内只有分公司的房地产物业、中介企业设立子(区域)公司,把税收、产值及人员工资留在我市入统,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2.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密切关注市场情况及政策落地实际效果,进一步精准施策,适时优化房地产政策。积极探索现房销售新发展模式,完善现房销售试点工作方案,全力做好现房销售试点工作。指导镇街制定并实施促进房地产营销工作方案,推动房地产销售增长。引导房地产企业接续开展房地产宣传推广,保持市场热度。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存量房地产交易管理,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全力推进问题楼盘处置。

3.积极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继续做好建筑业企业扶持及市外优质企业招引工作,推动高标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地,推进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二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细化建筑业扶持政策,优化工业项目联合验收,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服务指导和对镇街行政审批业务的指导,助推项目落地落实。三是强化建筑市场监管,继续开展查处建筑工程发承包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开展“双随机”检查和“全覆盖”检查。四是加强实名制集成商管理,建立实名制设备集成商备案制度,对违反我市实名制管理规定的设备集成商予以通报并清出我市实名制设备集成商库。五是完善建筑企业诚信记分规则,调整诚信记分标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诚信监管;清理长期在我市无经营项目或资料过期的“僵尸”建筑企业,优化企业诚信库,加强企业诚信管理。六是强化招投标管理,稳步推进评定分离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配套制定出台招标文件范本,通过“双随机”检查持续加强招投标日常监管。七是抓好工程造价工作,发布《中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指数(2024)》《中山市建设工程执行有关计价规范、计价依据等的文件汇编》,为计价工作提供指导。

(四)精准办好民生实事

1.持续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加大项目摸底力度,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范畴。继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资金支持,筹集建设3000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持续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工作,加大租赁补贴宣传力度,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260户。

2.抓好物业管理。坚持党建引领,持续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完善物业管理制度,适时推动我市物业管理方面的立法工作。继续推进“双随机”检查督导,强化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引导外来物业服务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或子公司承接业务,推动我市物业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

3.规范房屋租赁管理。加强对镇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指导和检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编制《2024年中山市房屋租赁参考价》,引导房屋租赁双方公平合理议定租金,规范市场房屋租赁行为。

(五)维护住建领域安全稳定  

  1.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管。持续推进高处作业严整行动,扎实做好建设工程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以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加强危大工程监管,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效能。加强对我市24家具备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深入排查和消除企业生产现场安全隐患。持续开展专项检查,推进第三方监督抽检,持续提升项目参建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利用“网格化”力量,强化工业园区企业内施工安全管理。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处置能力。加大动态扣分、诚信扣分、通报约谈、诚信拉黑、暂扣安证、行政处罚力度,提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高企业、镇街监督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安全意识。

 2.筑牢房屋安全防线。继续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依规推进分类整治,逐步消化存量,力争完成全市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销号;健全完善自建房管理相关制度,稳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产权人抓紧对排查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分类实施全面安全检查、安全性鉴定,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力争完成排查整治。加强房屋安全鉴定,修订房屋安全鉴定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房屋安全鉴定程序。  

  3.强化燃气安全监管。以美食城、商业街、中小型工业园为目标推进“瓶改管”工作,加快推进老旧小区、餐饮场所等加装管道天然气,消除用气安全隐患。持续对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以及餐饮等重点场所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持续开展“六查一换”工作,按“政府主导,企业让利,用户负担”的思路,加快推进燃气专用软管及带切断装置的可燃气体泄露报警装置安装工作。持续推进瓶装气“最后一公里”配送行动。多渠道宣传引导,营造安全用气的良好氛围。

4.抓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消防设计审图抽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审批质量抽查、消防技术服务(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等相关检查,严格按有关规定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持续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和宣贯,进一步提高全市住建系统消防审验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和广大市民群众的重视程度。常态化抓好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建设工程消防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问题。

(六)全面加强党建和队伍建设

1.加强组织建设。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继续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作用,大视野、全方位、新角度谋划推进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建考核指挥棒作用,以日常督察、专项检查、年度考核为抓手,着力形成责任明晰、任务明确、齐抓共管的大党建格局,最大限度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创建“模范”机关为目标,以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为抓手,继续探索创新主题党日、党员教育培训、党员志愿服务等有效形式,不断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上同频共振。积极整合业务条线资源,实现业务资源向党建资源汇集,业务动态向党建动态聚焦,潜移默化推动党建与业务从形式上向内容上融合的转变。

2.强化队伍建设。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将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第一标准”,加强干部梯队建设,建立干部梯队名册,分级分类,常态化研判、动态更新,统筹用好各年龄段干部,针对性培养锻炼。充分发挥处级职级干部作用,为局重点工作、专项工作保驾护航。加快年轻干部、发展潜力大的干部选拔培养力度,进一步推动解决各级别干部断层严重及年龄普遍偏大等问题。落实交流轮岗制度,完成“333”干部安置任务,统筹开展招聘工作,继续缓解人手不足问题。高质量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继续组织“向深圳学习”,推动干部能力素质与岗位适应匹配。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和关心关爱力度,从严控制借调行为,严格落实“三类人员”管理监督,不断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3.着力正风肃纪。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力开展警示教育、纪律教育、家风教育,用好正反面典型,及时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洁从政浓厚文化氛围。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落实党内谈话各项制度,充分运用谈心谈话、廉政谈话等方式,达到沟通思想、了解情况、提醒警示、勉励尽责的目的,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抓我市建设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的历史机遇,以更大的力度、更高的效率、更严的要求、更强的措施,全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宜居宜业的人气旺地、生态福地,为推进“六个一体化”、加快深中一体化融合发展,建设“美丽宜居中山”交出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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